为落实上海市和嘉定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上海市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若干意见》和嘉定区《关于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提高师资队伍素质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教育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课程改革与教师发展的需求出发,按照教师专业化要求,以加强师德修养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全面规划,科学设计,勇于创新,努力探索优质高效的培训模式,全面提升我区教师的整体素质,切实推进“人才强教”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嘉定基础教育现代化要求的教师队伍。
二、培训理念
(一)以教师发展为本,面向全体教师,关注、支持不同层面教师的专业成长。
(二)坚持以德育为核心,加强教师育德水平、育德能力的培训,逐步增强教师职业化观念。
(三)立足校本培训,构建市级、区级和基层学校“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
(四)坚持研训教一体化,突出教育实践在培训中的功能。
(五)树立“大师训”观念,形成教育资源联盟。
三、设计思路
(一)整体思路
1.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依据上海市及本区基础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教师的整体培训目标,处理好教师培训的基础性目标和发展性目标的关系。
2.根据当前教师专业水平的个体差异和未来专业发展需要,为不同层次的教师提供不同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促进区域性教师专业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把学校教育活动的实践和研究作为培训的基本载体和基本课程,重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4.为了适应未来五年中教育发展的变化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实际水平,"十一五"培训将采取 “2·2·1"分段培训的方式,即2006~2007年为第一培训段,2008~2009年为第二培训段,2010年为第三培训段。在每个培训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培训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与时俱进,使教师"十一五"培训成为动态的、发展的系统工程。
(二)改革要点
1.课程化
根据未来五年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教师专业成长的需要,“十一五”教师培训将运用教师教育在职后培训期间的理念和方法,用课程化的观点、方法组织实施,形成系列化的培训内容,把培训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基础上,克服培训的随意性。
2.主体性
充分体现培训过程中的双主体性。即:一方面充分调动受训教师通过实践、学习、研究提高自己专业化水平的积极性,增强对培训内容选择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加强培训者在培训观念、策略、水平等诸方面的培训,强调培训者和受训者在培训过程中各自的主体意识,加强双方各自的主观能动作用。
突出校本培训在“十一五”教师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支持、引领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的需要,选择校本培训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给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上以更大的自主性和选择空间。
3.实践性
强调培训课程的实践性,坚持以学校日常的教育活动为培训的基本载体,关注课堂,实行教研活动师训化。
4.开放性
在培训内容上,除设置的必修和选修两类培训课程外,还将通过开放式的个人申请培训项目,满足部分教师的特殊要求。
在教育资源上,区培训机构将引进高校、科研机构和外区县教师进修学院的专家领衔项目,并在区级层面上整合进修学院内外教师的培训资源,形成教师教育资源联盟。
在培训基地建设上,除进一步发挥区教师进修学院的组织、管理、指导作用外,还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自培基地,发挥区域示范和辐射作用。
5.激励性
建立学分“下要保底,上不封顶”的激励性评价措施,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的需要更多地参加培训,让不同层次教师通过培训获得各自最大发展。同时,从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出发,从教师参与培训的态度、过程和实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逐步形成培训者对受训者和受训者对培训者双向评价机制,以激励双方提高培训和受训的实效性。
6.信息化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培训方式,扩展培训的时空,提高培训的管理水平。
四、培训对象
(一)教师;在编在岗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二)教学辅助人员:在编在岗的学校教育技术人员、图书管理员、卫生员、实验员。
(三)教育行政人员 。
以上人员中于200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可不参加全员培训。
五、培训目标
(一)整体目标
努力提高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教育现代化进程和课程改革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分层目标
根据教师专业成长规律,设置以下不同层次的培训目标。
1.成熟型教师
师德高尚,有较强的育德能力;教学基本功良好,熟练掌握所任学科的知能结构;具有课改意识,能根据学生差异,设计不同的教育目标,运用恰当的教育方法和评价手段,使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都取得良好发展;教学质量良好。
2.骨干型教师
师德高尚,具有较高的育德水平和较强的育德能力;教学基本功扎实,能熟练掌握所任学科的知能结构,了解其他相关学科知识体系概况,在教学中能较好进行学科间知识与能力的整合;具有课改意识和较强的课改实施能力;比较熟悉先进的教育理论,并较好地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教学质量好。
3.研究型教师
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务精良;熟练掌握所任学科的知能结构,比较熟悉相关学科知识体系;有较强的课改意识和课改实施能力;比较熟悉主要流派的教育教学理论,并能用批判性思维,选择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能从教育实践中有效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研究课题,并能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运用于教育实践,通过实践检验和反思,进一步上升为自己相对独立的理论观点;有一定的创新精神。
4.专家型教师
师德高尚,知识面宽,具有厚实的教育实践功底;能系统地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并有效地运用先进的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熟练掌握教育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研究成果丰厚,且有较好的推广价值;在所任学科领域中有较广泛的知名度,能引领区域性教育研究和发展,指导和培养区域范围内教师的专业成长。
六、课程结构
(一)内容结构
“十一五”期间教师培训课程由若干个课程模块或主题组成,分必修和选修两类。每个模块或主题下设若干个可供选择的菜单,内容涵盖教育政策与法规、师德修养、德育、教育管理、教育评价、教育理论、教育心理、课程、教材、教法、教育科研、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技术、教育实践研究以及教师自身发展的个性化需求内容等。
(二)层次结构
根据不同发展水平教师的需求,设置基础型、专题研究型两个不同层次的培训课程。基础型课程以课程改革背景下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为载体,主要为教师提供育人思想、方法和必备的教育理论,夯实学科知识,掌握教学技能和先进的教育技术,提高适应课程改革的课堂教学能力,完善以人为本的教与学的评价观和评价方法,以培养成熟型教师。专题研究型课程根据学校教育和个人发展的需要,从教育教学专题出发,通过“实践—反思—研究”循环往复过程,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更新和完善知识与能力结构,提高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培养有不同教学风格、个性,不同层次的骨干型、研究型、专家型教师。
七、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以讲座形式为主,培训的内容一般为通识性理论、前沿理论和专题研究。
(二)校本培训
根据本校的特点,结合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以教育教学实践为重点,以解决本校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根本目的,通过专家引领、群体参与、同伴互助和个体研修,促进共同提高。
(三)教研培训
以学校日常教育活动为载体,以课程实施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从课堂教学活动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师在教育理论指导下,概括、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教师不断地反思,不断地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各种培训方式还应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施在线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八、培训实施
(一)“十一五”教师培训由区教育局领导,负责制订规划和相关政策,提出目标和要求。教育局教师培训办公室是全区教师培训工作的职能科室,分管教师培训。
(二)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全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培训课程,实施培训方案。其指导思想是重心下移,以提高教师的教育实践能力为主要着眼点,加快培训一大批成熟型和骨干型教师。区教师进修学院全面负责对教师培训的管理、考核和评价。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规划本校的教师“十一五”培训,实施好校本培训工作。
九、培训评价
对教师参加“十一五”培训将实行多元评价,包括教师参加培训的态度、过程和绩效等,更好地发挥评价应有的功能,激励教师通过培训有效地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时,还将对基层学校在“十一五”期间教师培训的组织、管理以及校本培训的方法、创新和实效等方面予以综合评价,表彰先进。
十、培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教师培训办公室,领导本区教师培训工作。各校应把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校(园)长担任组长,并配备1名教师任培训专管员,负责培训的具体操作。教师培训专管员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二)制订计划,周密安排
区教育局制订教师“十一五”培训规划。区教师进修学院要制订教师“十一五”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各校要制订教师“十一五”培训工作计划和校本培训实施方案,并报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根据市教委“职能转变”、“重心下移”、“权力下放”的精神,“十一五”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职能要作必要的调整,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1.区教育局的职责
区教育局承担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领导职能。其职责主要为:领导并通过教师进修学院和各基层学校达成规划目标;领导并通过教师进修学院审定培训的课程、教材(含校本培训)、各基层学校的年度培训计划,审查培训者培训资格,审定教师“十一五”培训的评价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本;会同区教育督导室督导、检查、评估本区教师培训工作;确保本区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加强教师进修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2.教师进修学院的职责
区教师进修学院是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根据“十一五”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要求,区教育局将委托区教师进修学院承担教师培训的组织管理,开发培训资源,做好教师培训的考核和评价。
3.基层学校的职责
基层学校的校(园)长是本校教师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参加培训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校(园)长要对本校全体教师的培训全面负责。基层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校教师培训计划,领导、组织、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培训,切实抓好校本培训,切实抓好教师培训的考核,保证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等。
(四)强化管理,完善机制
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落实好培训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一是要加强管理,使培训工作按规划正常、有序、高质量地开展。要特别重视加强对校本培训的规划、指导与管理。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师培训教学、教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课程申报、学籍管理等制度。三是加强学分管理。按照全市统一的计算机学分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同时抓好培训学分的分配和核定、认定工作。四是完善培训服务,开设网上报名、学分查询等。
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激励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培训,增强自我发展的要求和动力。将通过完善各级优秀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加大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等措施,强化教师的岗位意识,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基地建设
“十一五”期间将继续加大对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为教师培训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奠定物质基础。要重点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学院的建设,加大投入,改善培训条件,使教师培训基地能适应当前和未来教师培训的需求。二是加强基层学校自培基地的建设,保证自培基地能有效地开展培训活动;三是加强对培训者队伍的建设,通过引进高素质人才、强化对培训者的培训,提高培训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成立若干个名师工作室,以更富有个性化的专业引领和高水平的具体指导,提高教师培训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