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申报中级职务论文鉴定的九州体育
一、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的论文内容必须同申报中级职务的学科、申报中级时任教的学科相一致。每个申报人员提交任期内所写的一篇论文,一式四份(A4纸打印,字数在3000字左右)。论文可以是交流(获奖),也可以是发表的。
2、如属已经出版、发表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的原件1份。
3、校级及以上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附交流主办单位出具有关交流会议名称、时间、范围的证明。
4、如属获奖成果,应附获奖证明复印件。
5、署名为单位的文章,确系本人撰写,应附署名单位证明。
6、教科研成果需一式四份,一份原件和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装订成一份,其他三份复印件必须隐去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如是正式出版物,另三份为封面、目录、论文组成的复印件,也必须隐去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7、材料袋封面、原件或第一份论文首页都必须订上《嘉定区中小学教师申报中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附件,请下载),其余三份不要。
二、论文有效期:三年,当年有效。
三、材料递交时间:5月5日前。
四、鉴定费:150元/人
人事处 20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