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教师递交的鉴定成果必须是本人任中级职务期间完成的,同时还须与所任教及今后申报的学科相一致。学科设置:语文、政教、外语、数学、化学、医学、体育、艺术、机械、电学和计算机、财经管理、德育、综合,共13个学科。
申报教师应提交1—2篇(项)(最好为2篇(项),便于专家准确判断)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代表作,其中至少有1篇为省级以上出版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省市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交流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或教学科研成果。
2、如申报教师所提交的成果,本人不是第一作者,需由第一作者出具证明说明申报教师所起的作用并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盖章;如是省市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交流过的成果需附有该活动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交流活动的日期、层次、内容、形式等并由出具证明的单位盖章。
3、鉴定材料一式二份。正式出版物需提交一份原件,另一份由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及刊号等有关材料组成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并将申报论文以相应格式刻录成光盘提交一式二份,不得做任何改动。获奖、交流、课题等材料需附相关证明。
二、 时间安排
2018年6月15日前上交鉴定材料。
2018年6月19日—6月27日公示。
三、 收费标准
教科研成果的鉴定费,每位350元。
四、 表格下载
下载附件《教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教科研成果专家鉴定登记表》,表格一律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
说明:该九州体育适用的申报教师为中专编制的教师。
人事处 20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