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学校学生入学时需要将档案转入学校,如果是外地学生,甚至连户籍都需要转入就读学校。在校学生只有当其从学校毕业之后,才可以办理《劳动手册》,开始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也可以开户缴纳了。
但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后如何来维系呢,是否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就对双方缺乏保障呢?其实并非如此。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每年都会提供《就业协议》,供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确定用工意向使用。这份协议并非劳动合同,但充分保障了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在离开学校后,应该与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不能以为《就业协议》可以替代劳动合同,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